人都是有个念想的。
朗姆洛觉得做他们这一行的,刀口舔血,有今天,没明天,不该有牵绊,因为有了牵绊,有了执念,有了舍不得的东西,就容易被人利用,就容易产生风险,要了自己的命,这样的事情,他见得不少,他想着,不该耽误别人,一个人挺好,逢场作戏是个好事,利人利己,玩完之后,一拍两散,动了真心,就是傻子,不想要命了。当然,死了就死了,也没什么好留恋的,不过是到了时间,多活几年是个幸事,活不下来,那说明出来混总是要还的。
直到他遇到了冬兵
直到他爱上了冬兵
然后他有了牵挂
他不想死了,他想多活几年,陪着冬兵,越久越好。
所以受了再重的伤他也挺着,他想活着。
雇佣兵本来应该是天不怕地不怕,就算死在了血肉横飞里,就算自作孽不可活。可有了冬兵,他的心开始融化,粘稠的甜泛着微微的苦,不停地向前,不停地等待,生命中出现大段的空白和小段的绚烂。后来,有次从任务里活下来,大难不死,小队里幸存的人都有幸看了一场日出,从死神的怀抱里醒来,看到生的壮烈。他之前从来没怕过,但是看到日出的一刹那朗姆洛瑟缩了一下,他发现,爱上冬兵后,他的心思被冬兵影响,为冬兵左右,相当于他把他最重要的性命托给了别人,也许,是因为性命也不是最重要了,他有了更重要的东西。
也许是爱情
肯定是冬兵
二选一,爱情与冬兵
朗姆洛还是选了后者
然后,时光辗转,朗姆洛死了
因为冬兵不在了
没有念想了